上杭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,地处汀江中游,是闽西、粤东、赣南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。上杭于宋淳化五年(即公元994年)建县,至今已有1008年,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,素有山歌之乡、书画之乡、木偶之乡、建筑之乡的美称。上杭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,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、周恩来、朱德、陈毅、贺龙、谭震林等都在上杭留下了伟大革命实践的史迹。著名的红四军第九次党代会即“古田会议”在我县古田召开,毛泽东同志在我县才溪写下了著名的《才溪乡调查》,才溪是当年中央苏区“第一模范乡”,素有“九军十八师”、“将军之乡”的美誉。上杭县旅游资源丰富,具有生态资源优秀、史迹文化突出、山城风光秀丽、山水风景宜人的特点,旅游开发的前景看好。境内的梅花山、双髻山、西普陀、汀江等自然景观和古田会议会址、蛟洋文昌阁、才溪光荣亭、临江楼等革命旧址以及李氏大宗祠、孔庙等人文景观闻名遐迩。古田会议会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全省十大风景区之一。梅花山国家A级自然保护区被中外专家誉为“回归荒漠带上的绿色翡翠”,是现存野生华南虎活动最频繁的区域。